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考生可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3.学籍材料(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提交,其他考生可不提交);
4.单位从业证明(从业人员提交);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和从业人员提交);
6.获奖或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推荐入学考生提交)。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和校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2.在规定的时间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和志愿信息确认手续;
3.考生应提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对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经报名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报名点不予发放《准考证》;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4.考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专业志愿;
5.考生向报考学校缴纳了报考费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招生学校报名工作程序
1.4月28日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
2.5月9日前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3.5月10日受理和初审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毕业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和等级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签署材料接收(初审)人的姓名;
4.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电子相片;
5.对初审合格的考生,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签名后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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