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海军飞行学员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1、年龄:考生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招收飞行学员通知中规定的年龄条件(16-19周岁,出生年月按公历计算,1995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
2、学籍:考生具有海军开招地市学校学籍,并通过会考,系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外语限考英语)。
3、户籍:考生具有海军招收飞行学员任务所在地市的户籍。
(二)政治条件
1、本人条件:招飞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志愿献身军队飞行事业。
2、家庭条件:招飞对象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思想进步,历史清楚。
3、报考态度:本人自愿报考,态度坚定,家长支持。
(三)身体条件
1、身高165-185厘米(赤脚测量),体形匀称;体重在52千克以上,未满18周岁体重在50千克以上(偏瘦或过胖者不宜上站);无文身。
2、平静时血压值不超过138/88mmHg,不低于100/60mmHg,脉压差不低于30mmHg,脉搏56-100次/分钟。
3、用C字视力表检查,双眼裸眼远视力0.8(大约相当E字表1.0)以上,无色盲及色弱;采取准分子手术等方法提高视力者不合格。
4、听力、嗅觉正常;无口吃(结巴)。
(四)心理品质条件
下列表现明显者不得报名:
1、学习能力:缺乏求知欲,学习不自觉、不刻苦;学习方法机械、呆板;自学能力和记忆、理解能力差。
2、意志品质:自由散漫,自制能力差;办事不果断,胆小懦弱;独立完成任务能力差。
3、性格特点:性情暴躁、心胸狭窄、抑郁、爱钻牛角尖、固执、听不进批评、孤僻不合群、情绪波动大、粗心大意等。
4、动作反应:反应明显迟钝,动作灵活性、协调性、准确性和模仿能力差。
(五)文化条件
通过会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文、理科),且预计高考成绩能够达到本省二本录取线以上的均可报名。
二、如何报考海军航空兵学院
(一)自愿报名
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海军招飞办”)在有招飞任务的省(市)设立若干检测站。考生按照“报考海军飞行学员自荐条件”对照衡量,自愿报名。符合自荐条件的考生应持《海军航空兵学院考生报名表》(此表需经学校负责人,校医或县级医院体检后签字盖章)、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特殊情况可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由县、区以上招生部门认证),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县(区)招生部门组织到检测站参加预选。报名学生须持《海军航空兵学院考生报名表》和《海军招飞体检预选表》(同页正反面打印),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体检并签字盖章。
(二)组织实施
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按照初检预选、全面检测和定选录取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初检预选。一般10-12月份在各地市进行,以学校、县(区)为单位组织上站。体检人员对考生进行眼科、耳鼻喉科、外科、内科、听力、隐斜等项目检查。政审人员核实考生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进行初审询问,发放并指导考生填写《初检合格对象登记表》。体检合格、政治考核登记后的考生进行文化测试,以地市为单位采取末位淘汰,淘汰比例约为20%。第二阶段,全面检测。一般于翌年2-5月份在指定检测站组织实施,对初检合格考生(以海军招飞办通知名单为准)身体、心理品质、政治条件、文化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考生按通知要求持《初检合格对象登记表》、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本人身份证、会考准考证、《入团志愿书》到检测站领取《海军招飞检测证》参加全面检测。对隐瞒本人和家庭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飞行学员报考资格。检测期间,考生、带队老师的交通费用和食宿安排,由海军招飞办负责核销。对全面检测体格检查和心理品质检测合格的考生,海军招飞办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治考核外调工作。第三阶段,定选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海军招飞办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心理品质成绩计算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省招生计划130%-150%左右的比例,确定参加定选考生名单。接到通知的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北京检测站参加定选复查,主要进行体格复查、政治考核、心理品质检测。对定选合格考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文化成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填报志愿时,考生必须将海军航空兵学院作为提前批次的第一志愿。该学院属提前批次录取院校,不影响其他志愿的填报和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如考生改变报考意向,必须交纳此前历次检测、食宿、交通等费用,并由各省招生部门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海军飞行学员情况简介
(一)海军飞行学员学制和主要课程设置
海军飞行学员按“3+2”组训模式实行5年全日制教育,即:前3年在山东省烟台市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完成大学基础课程、航空专业基础和军政基础等教育训练内容,第4、第5学年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海军航空兵学院完成初教机、高教机航空理论学习,飞行驾驶训练及毕业设计(论文)。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的课程设置为: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机械制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子学、工程数学、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原理、工程热力学、C语言、微机原理及运用、大学英语、军事体育等。海军航空兵学院的课程设置为:飞行力学、空气动力学、飞机构造、航空发动机、特种设备、空中领航学、航空气象、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军事运筹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军队基层文化工作、法学概论、当代世界经济政治和国际关系、军人心理学等。同时,还要完成从初教机到高教机的飞行训练科目。
当年录取的考生,成绩优异者直接推荐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双学籍”飞行学员培养。
(二)海军飞行学员毕业后分配、学历、待遇
飞行学员入校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和军籍,并计算军龄,父母享受军属待遇。在校学习期间,实行供给制,统一发放被装和津贴费,有较高的伙食、营养标准。第4学年结业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科学位,享受副连职干部待遇,第5学年完成高教机驾驶训练科目。飞行学员毕业后,授予军事学学位,分配到海军航空兵部队,享受飞行专业岗位津贴、等级津贴、任务津贴和飞行小时补助金,职务可提前晋升为正连职。
飞行人员的行政职务可逐级晋升至副师职,并有机会成为高级指挥员。飞行人员每年安排疗养1个月;婚后配偶即可随军,优先安排工作,分配住房;未办理随军的,每年享受1次探亲假;配偶符合条件的可特招入伍;子女参加地方高考,符合海军院校招生条件的优先录取。
考生如需了解海军招飞详细情况及最新信息,请登录“海军招飞网”查询。
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