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河南郏县有252个白领工资的教师。早在2003年,该县教育界进行了一次人事改革,为解决教师超编问题须裁员。按规定,年满50岁办理提前退休,不满50岁但满10年教龄的,可以申请病退,工资照发。一些青年教师通过年龄造假,获得病退资格,几年间,不教书,工资一分不少,故有“白领”一说。
显然,从报道中的各方观点,人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郏县改革时承诺的提高教育质量和减轻县财政的初衷一个都没实现,反而“收获”了三个不满意:广大纳税人不满意,50岁办理病退的教师不满意,靠办理假年龄证提前退休的青年教师也不满意。
之所以导致如此费力不讨好的结果,与当初改革目的是为了解决教师编制超编问题有直接关系。河南省按照2001年制定的教师编制标准,即城市、县镇和农村分别为小学生师比为19:1、21:1和23:1,初中生师比为13.5:1、16:1和18:1,给郏县下达了4202个教师编制。2003年,郏县有5000多名教师,以此为标准核定编制,需要设法将超编的教师精简出教师队伍。于是出现了新闻中各方都不满意的土办法。结果是财政负担没有减轻,教育质量却因为不合理的教师编制标准限制也没有提高。
教师编制不同于行政人员编制,后者的工作量、岗位职能和服务对象,基本上是稳定的,因而每年所需的编制大致差不多,而教师则不同,随着计划生育调整政策的实施,人口出生率有大小年之分,每年招收的学生数存在变数,今年全县够用的编制明年不一定够用。在河南郏县,编制限制使当地教师编制从2000年到现在一直没有增加,而学生数量却增加了两万余人,教师严重缺乏。一些学校只好征招自聘老师,司机,服务人员,甚至文盲、半文盲都走上了讲台。
随着新课程的实施,课程在增加,教材在变化,教师的缺口在增加,工作量在增大,再固守原来的编制标准显然不合时宜。尤其重要的是,现行教师编制标准对农村学校很不利,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广人稀、生源分散、交通不便、学校规模较小、成班率低,多年执行这一编制标准的后果已经显现,那就是城乡“倒挂”即城市教师超编、农村教师缺编的现象日益严重和突出。
反思郏县“白领”现象,教师编制标准不能只硬性规定一个生师比,而是要考量多种因素,在通盘考虑的基础上,坚持编制标准应该向农村倾斜的原则,计算和核定教师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