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中南民族大学是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白云黄鹤的故乡--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前身为中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1年,2002年3月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学校占地1554亩,校舍面积100万余平米,馆藏图书280余万册,拥有全国高校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校园内绿树成荫、花香四季,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鳞次栉比,湖光山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构成了教学、科研和生活的优美环境。
学校现有56个民族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预科等各类学生26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500余人。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教师中,有正副教授767人,博士、硕士导师427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29人,省部级专家34人,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比例达到89%。
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开设了10大学科门类的79个本科专业;拥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19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80个学术型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10个专业领域)学位授权点。授权学科覆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其他全部12个学科门类。2008年学校成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2年设立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9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品牌专业,23门国家、省级精品课程,11个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7个省部级科研机构(实验室、基地、中心),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2.2亿元。
近年来学校事业获得了飞速发展,于2001、2006年两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3年9月,学校成为国家民委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05年5月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08年,学校获"国家民委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2001至今连续12年6次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需求和学生全面发展需要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特色荣校"战略,扎实推进学校由教学型向教学研究型转变,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人民更加满意的高水平民族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1.scuec.edu.cn/yjs/
报考指南
2015年中南民族大学共有74个学术型专业和18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一、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时须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自身状况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要求而导致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接受已修满规定学分、申请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方式
我校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是指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包括我校和外校取得推荐学校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学术型各专业接收校内推免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各学院接收校内推免生的专业由学院自定。请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文件。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除满足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之外,还需符合该计划的报考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2015年我校"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每个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以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为主。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汉族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达到国家划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合格并被录取的骨干计划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其他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详情届时请查阅"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说明。
二、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交费照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者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3.现场确认: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4.注意事项:(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中南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
2.我校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请自行到各地书店或者通过网上购买,我校没有出售,有疑问可直接向相关招生学院办公室咨询。
四、学制、学费及奖学金
1.学制:学术型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专业学位中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2年。
2.学费:所有录取考生均需缴纳学费。我校研究生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MBA学费为22500元/年,教育管理和MPA学费为17500元/年。
3.奖学金:为落实《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民大发〔2014〕12号),提高生源质量,我校设立了生源奖学金、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及新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调动研究生学习研究积极性,我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加大了"三助"岗位津贴力度。
(1)生源奖学金:从2014年起,对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入学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考生来源 |
第一志愿录取奖励金额 |
备注 |
|
985高校 |
1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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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高校 |
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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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授予权高校 |
3000元 |
本科相关学科有博士点,否则第一志愿录取按“硕士授予权高校”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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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授予权高校 |
2000元 |
本科相关学科有硕士点。 |
* 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的奖励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每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奖励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民族类专业硕士研究生,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该项奖学金涵盖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法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6个二级学科专业。获得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生源奖学金、新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元/人·年) |
备注 |
一等奖学金 |
20% |
8000 |
|
二等奖学金 |
40% |
5000 |
|
三等奖学金 |
20% |
3000 |
(4)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5)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6)"三助"岗位津贴标准:学校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管津贴硕士生每人每月300元;助教津贴按研究生承担教学工作量,硕士生课酬按助教标准计算;助研津贴从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
五、其他事项
1.特别说明:2015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网报时间、考试时间等,以教育部最终公布的为准。
2.请务必养成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习惯和能力,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7843396
网址:http://www1.scuec.edu.cn/yjs/
邮政编码:4300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