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4日顺利结束。全省有30.9万考生报考普通高校,2014浙江高考录取人数26.5万人,录取率为85.8%,与去年基本持平;4.19万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单考单招,录取2.93万人,录取率为70%。录取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加强沟通,积极争取985、211高校和省外本科高校在浙江省增加计划5231名;此外,香港、台湾高校在我省分别招生37人、626人,比去年增加244人。从各地反映和省教育考试院信访大厅现场看,今年是多年来招生录取工作最平静的一年。
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阳光招生制度更加严密。今年招生录取过程中,我省全面贯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录取“十公开”、“23不得”规定,确保公平、公开、规范、安全。坚持部门职责相互制约,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纪检监察现场全程监督,数据信息第三方比对;坚持刚性计划、阳光计划;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多级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并实行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并将签发人名单集中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
面向欠发达县定向招生,推进区域公平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有了新举措。今年我省首次由浙江工业大学等16所省属高校面向12个重点欠发达县定向招生,共安排300个计划。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格审核、确保公正,以人为本、双向选择,共815人填报志愿,录取288人,有效扩大了重点欠发达县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高考公平有了新内涵。同时,继续推进面向基层定向招收培养社区医卫人员、农技人员、全科教师、职教师资工作,15所高校共录取1834名新生,为基层农村培养急需人才。
严格高考成绩管理,考生权益得到维护,缓解升学率竞争有了新抓手。今年,首次实施高考成绩信息只向考生本人及招生学校提供,高考成绩由考生本人凭个人密码查询,不再逐级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发放考生成绩。对此,千方百计做好考生成绩核查、网络平台查询,并首次实行免费短信推送,保证了高考成绩及时、准确发给考生个人,为弱化高考升学率攀比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位一体”招生向985高校拓展,多元招生格局更加清晰。今年,参加我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院校增加16所,总数达到37所,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985高校首次加入;招生计划3577名,录取3187名,分别比去年增加1515名、1302名。考试招生过程中,重点探索根据院校和专业特点确定综合测试的目标、内容和方式,特别是有效地测试学生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内容、学科性向、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等。省教育考试院强化试点规范管理,坚持目标责任制,与试点高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各校综合测试工作实行了巡查制度。
以考生为本多措并举,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一是完善填报志愿和投档办法。为在报名时未选报某一类别的考生提供填报征求志愿的机会;进一步缩小投档比例,降低考生退档风险。二是继续积极争取增加优质高校招生计划,扩大我省考生“上好学”、“读好书”的机会。三是通过举办大型义务咨询会、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省教育考试网、“浙考之声”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信息,释疑解惑,提供指导。四是继续做好残疾考生录取工作。今年全省上线残疾考生120人,除8人因分数低未能投档外,112人都与其他考生一样正常投档录取。五是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考生招生录取工作。全省今年共3437名随迁子女参加考试,录取2707名,分别比去年增加2453、210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