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专家介绍,一年一度的招聘已经来临,由于谋求一份职业不容易,因此,许多学生不敢多提自身权益的问题,按规定,毕业生在毕业前就到录用单位实习,应该和录用单位签订一份由教育部门制订的“就业协议”,就工作岗位、报酬待遇、违约责任等先行达成协议。
待毕业正式上班后,应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当然这份合同比原先的就业协议要详细全面得多,就业者尤其要注意试用期、工资福利、违约责任等条款约定,以防自身劳动权益受到损害。此外对于违约的问题,专家特别提醒毕业生在签定协议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后再签,否则一旦违约,除了必须为对方承担相应责任外,也表明自身的诚信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