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少年儿童辍学,关系到成千上万孩子的幸福快乐。省教育厅今日(26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强调,全省各地须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并重点监控辍学现象。新生入学通知书必须提前送达给学生家长,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及时建档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学生变动要及时登记造册
为防止学生辍学,省教育厅规定,各学校对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要及时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有案可查,严禁弄虚作假。同时,要切实发挥电子学籍全省联网后的统计和监管功能,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定期分析,重点监控辍学现象。
通知要求,学校要完善学生上学情况日常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辍学,及时组织力量上门动员辍学生返校,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平时要深入了解学生,经常进行家访,对已辍学或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向学校报告,并采取措施,耐心说服学生家长,动员学生复学。
发现辍学苗头要及时劝导
各地还须全面实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供免费教科书、困难家庭子女就读补助等惠民政策,杜绝乱收费行为。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实际困难。
同时,要通过建立“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爱心家庭”等制度,在学习、生活上给予农村留守儿童特别关爱;要充分利用通讯工具和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家校联系,加强亲情链接,弥补留守儿童的情感教育缺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经常了解其思想动态,一旦发现有辍学的苗头,要及时教育和劝导。在教育教学上要一视同仁,关心爱护每一名学生,切实加强对流动留守儿童中“学困生”的教育和辅导,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辍学率实行“一票否决”
我省还规定,对接受“教育强县”评估的县(市、区),凡城乡小学辍学率超过0.5%,城区初中辍学率超过2%,农村初中超过3%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已实现“教育强县”目标的县(市、区),若连续两年辍学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撤销其“教育强县”称号。
据悉,省教育厅将对各设区市、县(市、区)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对辍学问题严重的县(市、区)重点督查。对控辍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学校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辍学率居高不下的地区和学校给予通报。